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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然新生医疗救助公益项目

发布时间:2025-03-20 13:13 | 阅读次数 106

一、方案名称

奥然新生医疗救助公益项目

二、方案内容

1.目的

为了帮助EGFR阳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更好的控制疾病发展,接受更精准的治疗,减轻患者经济负担,提高患者的治疗可及性,衢州市医疗健康与社发展基金会(简称“基金会”)发起了奥然新生医疗救助公益项目并提供定向募捐支持,通过为患者提供奥壹新®(利厄替尼片)救助药品,帮助患者获得更加及时有效的治疗,缓解病痛、减轻经济压力。

2.开展时间

2025年3月10日-项目结束

3.受益人群

在中国大陆经确认正在接受奥壹新®治疗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军官证港澳台的EGFR阳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经项目医生评估判定符合用药条件可继续使用奥壹新®治疗可持续获益的患者,知晓并同意遵守相关规定且自愿遵程序申请。

4.救助流程

(1)接受捐赠:爱心企业对本项目捐赠;

(2)奥然新生医疗救助公益项目筹备;

(3)项目公示;

(4)患者申请奥然新生医疗救助公益项目;

(5)基金会对患者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批与反馈;

(6)基金会为已审核通过的患者进行药品调配;

(7)对于已审核通过的患者通过快递发放救助药品。

5.项目申请条件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军官证/港澳台的患者。

(2)知晓并同意遵守相关规定且自愿按照程序申请的患者。

(3)经备案医生评估使用从奥壹新®(利厄替尼片)可持续获益的经治患者。

(4)患者已使用的从奥壹新®(利厄替尼片)必须是经国家药监局批准上市的药品。

(5)患者申请救助药品时需如实提供救助方案申请程序中的所需的医学证明及其他相关申请资料。

(6)本项目原则上不接受商业保险或特殊险种政策的叠加申请(惠民保除外)。

6.项目终止条件

(1)经医学评估患者无法继续从奥壹新®(利厄替尼片)治疗中获益,或不适合继续奥壹新®(利厄替尼片)治疗的。患者是否适合继续使用奥壹新®(利厄替尼片)治疗以项目医生评估为准。

(2)患者在接受奥壹新®(利厄替尼片)治疗过程中出现不可耐受的严重毒副反应。

(3)患者未按照救助方案规范、要求或拒绝进行医学评估或随访。

(4)入组患者因自身原因长期未进行申请的(自最近一次领药时间90天及以上),则视为出组。

(5)患者死亡(包括自然死亡与宣告死亡)或者因刑事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及收监服刑。

(6)项目办无法与患者或患者家属取得联系失联达90天及以上,则视为出组。

(7)患者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将救助药品非法倒卖、销售他人、有偿转让、无偿赠与、与他人交换或者其他盈利、违约行为的。

(8)患者与其授权代领人伪造、篡改、捏造申请资料或者隐瞒申报,提供不实虚假资料。

(9)由于不可抗力、国家政策等因素造成捐赠药品短缺。

(10)患者自愿放弃救助资格。

(11)患者法定监护人书面要求停止使用救助药品。

(12)患者直系亲属书面要求停止使用救助药品,项目办与患者本人确认属实的。

(13)患者本人、直系亲属(包括法定监护人)以及其利害关系人严重干扰相关人员正常工作秩序。

(14)患者为了获得救助,向相关人员行贿。

(15)项目结束公告方案终止。

(16)已过本项目申请截止时间,或者未到申请截止时间但救助药品已经发放完毕。

三、制度标准与要求

本项目实施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项目管理办法》等机构内部制度严格执行。

四、方案总结

阶段性总结:根据捐赠企业要求,提供项目反馈表及进展报告。

五、社会影响

促进患者持续性药物治疗,提高患者长期治疗的意识,帮助患者回归正常生活,减轻患者对家庭和社会的负担,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六、执行与检察

本项目由发起方进行具体执行,基金会作为监管单位将进行与流程监察。项目接受民政局相关项目审计或捐赠方邀请第三方进行项目审计。

七、联系邮箱

guanfang.@qmf.org.cn

衢州市医疗健康与社区发展基金会

202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