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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培训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3-03-17 8:08 | 阅读次数 489

 

第一章 总则

一、目的

为规范机构新员工入职培训管理,使新员工能够快速熟悉和适应机构文化、制度及行为规范,快速了解项目情况及本岗位工作情况,快速胜任新的工作,避免发生不必要的问题,提升执行质量,衢州市医疗健康与社区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新员工入职培训,除人事管理制度及培训管理制度另有规定外,均依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培训计划

三、培训对象

1. 新入职员工;

2. 实习生;

3. 转岗人员。

四、培训方式

1. 网络授课(全岗适用

2. 集中授课(全岗适用);

3. 岗位传授(全岗适用);

4. 轮岗体验(全岗适用)。

五、培训教材l

入职培训中综合部课件审核后再行实施,项目部培训课件需由综合部负责人审核后再行实施。所有课件均需送交综合部归档。

1. 统一教材:基金会的发展历史、企业文化及现状、规章制度等;

2. 导师自编教材:员工职业化培训(心态、沟通、工作方法和技巧)等。

六、培训排定

综合部每月检核计划排布和培训执行情况,各部门编订内部培训计划后提交到综合部,由综合部统一排定。如培训时间异动,需提前向综合部说明并更改时间。

七、培训分为三个阶段

1. 内部培训

1.1综合部:《人事管理制度》、《培训制度》、《薪酬管理办法》、基金会文化、组织架构、入离职流程等;

1.2综合部:行政管理各项制度、流程和注意事项;

1.3财务部:费用管理规范;

2. 部门培训

培训内容:各部门工作职责、工作流程、项目知识、系统操作、每天的例行工作。

3. 试用期转正

3.1试用期:让新员工在上级指导下开始承担工作。

3.2试用期转正计划内容:

各部门负责人应根据本部门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按照《新员工试用考核表》的培训模块展开轮岗培训,制定科学合理的新员工试用期转正计划培训内容,使新员工尽快适应工作。

4. 转正日期细则

4.1如果审批通过日期在转正日期之后的,按审批通过日期为准。

4.2提前转正必须有明确的表现及上级评价。

4.3如果当月15日前转正审批通过,转正日按当月整月生效。如果当月15日后转正审批通过的转正日按次月生效。

八、培训讲师

1.综合部讲师

  由综合部负责。

2.财务部讲师

  财务部由财务部负责人指定一个培训讲师对接培训事宜。

3.项目部讲师

由各部门负责人指派相应的讲师进行培训,该培训讲师必须是新员工未来的主管和部门的负责人,必须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规范的技术,以免误导新员工。

4.讲师的评选

    内部讲师的评定与奖励参考《内部讲师管理办法》。

第三章 培训管理

九、培训管理

机构培训课件由综合部负责审批与实施,各部门应予以配合。所有《培训签到表》、考核试卷及《培训效果反馈表》由员工本人签字后经综合部收集整理。

十、培训时间

综合部进行集中培训,新员工入职当月必须开展入职培训。

十一、培训纪律

新员工在培训期间不得随意请假,如有特殊原因,须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并将相关证明交至综合部,否则,以旷工论处。

十二、奖惩措施

培训期间无故迟到、早退累计时间在30~60分钟者,以旷工半天处理;情节严重者,做劝退处理。各部门如1个月未完成部门培训的,部门官员级当月绩效减10分。

十三、培训考核

机构培训考核结果处理:培训考核表最后得分70分为及格分数,考核合格者留用进入试用期,不合格者一周内再有一次考核的机会,2次不合格者做劝退处理。

全部培训结束后,综合部根据《新员工试用考核表》的内容组织相关人员对试用期内的培训效果进行考核评价,考核主要采用笔试和实操演练两种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分为六个等级,具体标准及相应的人事政策参见下表。

考核结果

措施

表现特别突出,工作态度和技能都达到优秀标准

提前通过试用期

工作态度很好;工作中有些小错误(技能不足),但是没有任何大错误(比如迟到、小聪明)

通过试用期

工作态度好;工作中存在问题(比如不准时完成任务、拖沓),工作不饱和

考虑延长试用期

还需要观察

延长试用期

工作态度不好,学习改进趋势也不明显

试用期不合格

已经离职,或还未建立辅导关系

试用期不合格

 

第四章 培训实施

十四、培训讲师的确定

新员工入职培训的讲师为内部人员,基金会高层、综合部、部门主管、专业技术人员都可以被邀请来就不同的内容给新员工做培训。

十五、相关设备和设施

在新员工入职培训实施过程中,会使用到投影仪等设备,在培训实施前,要将这些设备的准备工作落实到位,以保证培训工作顺利进行。

 

第五章 培训评估

十六、每开展一阶段培训项目,培训讲师应对新员工的培训效果及时进行检查。检查方法包括考核、现场操作等。

十七、培训讲师于培训结束后需在《新员工试用考核表》做好评价,作为新员工试用期考核及正式录用的参考。

十八、因故未能参加考核者,事后一律补考,否则不予转正。

十九、每项培训结束时,综合部根据实际需要开展新员工入职培训意见调查,要求学员填写《培训效果反馈表》,与测试试卷一并收回,以此作为培训效果评估的参考依据。

 

第六章 附则

二十、本制度的拟订和修改由综合部负责,其修改权、最终解释权归基金会综合部所有。

二十一、本规定于第一届第一次理事会审议通过,自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