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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制度

发布时间:2023-03-17 8:08 | 阅读次数 826

 

为提高衢州市医疗健康与社区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项目的整体质量水平,规范基金会各项活动,严格遵守基金会规章制度,提高员工积极性与业绩公平性评定,特拟定如下奖惩制度,严格考评,公示结果,奖惩并行,以实现基金会质量管理目标并推动项目与管理不断自我完善。

一、 奖惩实施依据及说明

(一) 依据:

1、 奖惩制度(本制度);

2、 各部门制度规范;

3、 已经发布审批的各版本质量标准和补充标准,如新版与前版存在冲突,以新版为准。

(二) 说明:

1、 本制度为基金会内部管理制度,不对外发布。

2、 核查团队说明:质控部组建质控核查小组(简称“质控小组”)对基金会项目以及各类专项进行核查。

3、 核查方式说明: 质控小组将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核查。其中,定期核查主要为项目日常核查,不定期核查主要为专项核查。

4、 A+类缺陷的处理说明:如质控部发现A+类缺陷(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合规问题或社会影响较大的公众事件媒体事件,财务票据造假或伪造受益人资料等,具体参考质控标准,缺陷的严重程度由质控部进行评估确定),则直接上报部门最高领导,同时,对直接责任人、团队主管和上级领导按照缺陷严重性给予相应的绩效扣罚,并按照《“纠正与预防措施”管理制度》(简称“CAPA”管理制度)的要求执行。

二、 奖惩实施对象

奖惩制度的实施对象为基金会全员,奖惩以实施对象的岗位职责为主要考查内容。其中,项目日常核查以官员级员工(或项目主管或职能主管)(以下统称“团队主管”)为主要考评对象,包括其管理团队中的各位干事(以下统称“团队成员”)及其上级领导(以下统称“上级领导”),并以执行团队或项目组为基本实施单元(即“管理组”直接责任制)(以下统称“团队”);专项核查的核查对象以每次专项核查通知对象为准;同时对于各类违规的行为,直接责任当事人的处罚依然适用本制度。

三、 奖惩实施形式

(一) 奖励

1、嘉奖:依据质控小组核查情况,向被核查部门直接上级邮件反馈意见或公示。

2、绩效/现金奖励:依据质控小组核查或质控部评估与稽查结果,月度实施绩效/现金奖励,并体现在工资中。

3、晋升意见:由质控部综合评定,向综合部及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反馈意见或公示。

(二) 惩罚

1、通报批评/警告:依据质控小组核查情况,向被核查部门直接上级邮件反馈意见或全员公示。

2、绩效惩罚:依据质控小组核查或质控部评估与稽查结果,月度实施绩效惩罚,并体现在工资中。

3、取消评优或免职意见:由质控部综合评估,向综合部及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反馈意见或公示。

四、 核查及奖惩方案

如本制度第一条第二款第二项所述,质控小组的核查方式主要有两种,包括项目日常核查和专项核查,对于这几种核查方式具体的核查及奖惩方案如下:

(1)项目日常核查

1、核查方式:团队主管自查与质控小组月度抽查相结合。

2、核查过程:

(1)团队主管上传自查记录:每月按照质控要求对所负责项目进行自查并上传自查记录;

(2)质控小组抽取当月接受核查的人员:以团队为考评对象,对团队主管及其团队成员的岗位职责及质控标准进行核查,抽查时按团队主管所负责的项目或管理业务的类型结合自查记录在所有团队主管中随机抽取约30%的人员;

(3)质控小组抽取核查样本:根据质控标准抽取大约30个样本);

(4)质控小组根据抽查样本的核查结果计算得分:每月度各团队起始分数为100分,按照每发现一个C类缺陷扣1.1分;每发现一个B类缺陷扣4分,每发现一个A类缺陷扣9分的方式计算总得分;

(5)结果发布:每月质控小组核查结束后由质控部统一发布核查底稿、月度得分与排名结果,同时,质控部发布的该部分资料不对外公布;

(6)项目反馈:如相关人员对结果有异议,应在质控得分与排名结果发布当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反馈至质控部,逾期未反馈,视为无异议,则该结果将留存备档;

3、奖惩:

(1)奖惩方案:依据质控小组核查或质控部稽查情况,奖惩体现在下月工资中。

奖励:每月度对团队进行排名,奖励前三名现金。

处罚:每月度对团队进行排名,扣罚后三名绩效工资。

(2)奖惩实施:每月度对参与排名的团队实施奖惩,奖惩金额以工资的形式由人事部实施(注:核查期间内转正或试用期员工不参与)。

(2)专项核查

专项主要指独立于日常核查的核查活动,目的是改善机构内部治理与发展,为组织增加价值。

1、专项类型

部门专项、项目专项、其他专项(如资金使用率)等,执行对象和周期随机不固定。

2、核查过程

质控部根据专项核查的需要安排质控小组进行核查。

(1)质控小组与相关领导沟通确认专项核查的方案(包括核查与奖惩的方案);

(2)质控小组提前至少一周发布专项核查通知(通知应包含专项核查的内容、核查时间、参与专项核查的人员、核查通过的条件及专项奖惩的方案);

(3)质控小组根据专项核查通知进行核查;

(4)质控小组根据核查情况统计核查结果;

五、 实施流程

本制度中涉及奖惩的实施,以经质控部评定为依据,结果发送至综合部,奖惩金额人事部以工资形式予以体现。日常核查的实施流程如下:

 
   

 

 

六、 附则

(一)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基金会质控部享有最终解释权。

(二) 本制度于第一届第一次理事会审议通过。